关于名为李楫的其他人物,請見「
李楫」。
关于名为李济之的其他人物,請見「
李济之」。
李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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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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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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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隸安慶府懷寧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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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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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月初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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逝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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卒年不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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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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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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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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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祖李良,祖李昇,父李璉,前母徐氏(贈安人);耿氏(贈安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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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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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楫 (1478年—?年),字濟之,直隸安慶府懷寧縣人,民籍,明朝政治人物。
弘治十七年(1504年)甲子科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九名舉人。弘治十八年(1505年)聯捷乙丑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三名,三甲第一百六十八名進士[1][2]。授推官,正德七年(1512年)五月选授山东道試監察御史,十年四月考察降职,十三年任江西泰和县知县,以平朱宸濠功,升宁波府同知,十六年正月升广西按察司佥事。嘉靖元年(1522年)三月升贵州布政司右参议。
曾祖李良,良醫正;祖父李昇,贈醫正和贈太僕寺丞;父李璉,前知府。前母徐氏(贈安人);母耿氏(贈安人)[3]。
参考文献[编辑]
官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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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任: 曹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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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泰和县知县 正德十三年-十六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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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任: 周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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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治十七年(1504年)甲子科應天鄉試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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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中式舉人 135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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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治十八年(1505年)乙丑科殿試金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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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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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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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5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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